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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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家自大锦开国以来,光是死在战场上的先辈就有八男三女足足十一人,不可谓不是满门忠烈。
  可惜好竹出歹笋,到了原主这一代,能当家的男丁死了个干净,女眷又被勒令不得碰刀枪剑戟、斧钺棍棒;顶上倒是还有一个长兄少年成名,刚过十六岁就被封了将军,却在剿灭蛮夷的战争中不幸被流箭划伤,沾了毒气,不到弱冠便死在边疆。
  消息传回锦都,宁平侯府上下缟素,老夫人听闻噩耗卧床不起大病三月。
  大概是为了给老夫人冲喜,也或许是圣上感怀宁平侯府忠烈,丧事刚一办完,便破格让当时年仅十岁的原主袭了爵,成为锦朝历史上最年轻的小侯爷。
  老夫人、夫人自是不敢再让原主习武练剑,唯恐含在嘴里都怕化了;皇帝对这位小侯爷更不必说,不仅吃穿用度一应从宫中私库拨给,还三天两头召其去宫里小住,简直当亲儿子待。
  ——也不对,亲儿子也没原主待遇这么好的。
  不考校功课、不要求骑射,由着他性子,想学什么学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
  大冬天的说一句馋岭南的荔枝了,陛下就能连夜派人从锦都城出发,疾驰三千里,累死八匹马,只为在除夕宫宴让宁平侯府餐桌上多上一道旁人都没有的荔枝炖肉。
  承平帝曾在宁平侯府老夫人病时殷切许诺,将以天下之宝抚养池舟,只要这天下一日姓谢,便有宁平侯府一日锦绣长安。
  便是这样金尊玉贵,家里宠、宫里疼的,养成了原主一身骄纵纨绔性子。
  笔墨不通、骑射不精便罢了,竟然行事荒唐、蠢钝如猪。年纪轻轻声色犬马、酒色财气,当之无愧帝都第一纨绔,无半分可取之处。
  平日里出入烟花柳巷、秦楼楚馆,闹得再荒唐总有家室门第在那撑着,出格不到哪儿去。
  可是千算万算,大锦朝也没一个人想到他竟垂涎美色到了强求皇子为妻的程度。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样匪夷所思、说出来都合该被砍头的请求,承平帝居然只是思考一晚便答应了。
  他答应了!
  池舟看文的时候把这当笑话,吐槽了一下作者的剧情设置倒也就过去了。可等他自己穿到了书中,成了那个没脑子的反派,池舟一闭上眼睛就能想到原文中原主最后的下场。
  【池舟在监牢里待了多少天他已经记不清了,最开始还能在墙上画正字记时,可等十指皮肉也被削干净,露出森森白骨后,便再也没办法动作了。
  不时有狗吠声在角落响起,和铁链碰撞的声音相错,给人一种随时会被它扑上来撕咬的错觉。
  或许也不算错觉,毕竟从胸口到手臂、从大腿到脚背,池舟身上割下来的每一块肉都喂了那条名叫金戈的狼狗。
  按理来说人养的宠物是不该吃人肉的,但谢鸣旌是个疯子,养宠便也疯得不像话。
  他不在乎什么宠物吃了人肉,会不会反过来噬主的忌讳,他只在乎能不能给他的仇人以最严酷、最屈辱、最令人胆寒的方式死亡。
  不得不说,至少在让池舟死这件事上,他做到了。
  先是宫刑,再是凌迟,人施以极刑,狗啃食皮肉。整整四十九天,日日夜夜被当作牲畜、被视作食物,与一条饿红眼嚎吠的狼犬共处一室,谁都会疯。
  眼睛早已被血糊得看不见了,耳朵倒是没被割下来,以至于到了最后的最后,池舟竟然听见铁门被打开的声音,那条凶得不行的狼犬倏然小了声,低低地呜咽了一下,简直像是某种对更高同类者的臣服。
  阴暗潮湿的囚笼连气味都是腥臊的,可那人只来一趟,便有人在四角点上了名贵熏香,做污秽泥泞之上一层悬空的精美绸缎,好似这样就能蒙蔽人的眼睛。
  池舟便终于听见这些天来,除狗叫外的唯一一句人声。
  声如戛玉敲金,甚至带了几分笑意,却勾着丝丝缕缕的凉薄:“池舟,朕来送你一程,也不枉你跟我……”
  “夫妻一场。”】
  池舟将手从眼睛上拿下来,他这三天做了太多场一模一样的噩梦,总在最后谢鸣旌到天牢拿起刀割上原主喉咙的时候醒来。
  最开始害怕得整夜睡不着,要点上蜡烛抱住膝盖蜷在床上盯着燃尽,天明时才能囫囵睡一场。
  到后来发现比起逼仄阴暗的卧房,竟然还是幕天席地有阳光的地方更安眠一些。
  只可惜,还是会做噩梦。
  池舟又叹了口气,从树下站起,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泥土,不受控制地想:
  得跑。
  还是得跑,这亲成不了一点。
  否则,不等他走到原主的最终结局,就会因为终日惶恐和睡眠不足死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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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文啦!好久好久好久不见!!![撒花]
  每天中午十二点日更,不更会请假.
  (是的没错,今天中午还有一章,哼哼~[墨镜])。
  希望大家看得开心,评论区给宝宝们发红包~[元宝]
  第2章
  跑路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得不行。
  且不说池舟对这个世界陌生得只认识原著中花笔墨描述过的几个地点,光宁平侯府上上下下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就不可能放任一个侯爷平白无故的失踪。
  更何况原主前些天夜宿青楼的事被老夫人知道后,又拨了两个丫鬟过来,说是伺候,实则就是监视。
  看得死紧。
  但没办法。
  婚期近了。
  老夫人总不敢真的放他再去胡闹,睡在哪家秦楼楚馆,又为哪位才子佳人一掷千金。
  皇城脚下,风声传到宫里去,先不管即将嫁过来的六殿下心里会怎么想,多少是打了皇家颜面,恐惹圣上不快。
  池舟穿过来三天,拒了不下十封邀约,打眼一看都是哪条河上新入了一艘画舫,请了江南的花魁来跳开船舞;谁家园子梨花开得漂亮,又有经年的陈酿起坛,召了京中当红的伶人班子过来唱戏……
  如此云云,末尾加一句:万望侯爷赏脸莅临。
  声色犬马、骄奢淫逸,池舟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吐槽原主作死,还是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傻瓜蛋找了一群傻瓜蛋朋友。
  真就完全不把六皇子放眼里呗?
  池舟最开始没有一点赴约的意思,他生怕这时候行差踏错一步,都会成为日后割在自己身上的刀,可一旦决定要跑,池舟便觉得这些地方也不是不能去。
  京中勋贵子弟聚集之处、花魁伶人驻足之所,一向是消息传播最广最快的地方。
  而池舟现在急需补充的就是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
  至少得打听清楚哪个州府治理散漫、地处偏远,跑过去躲个十年二十年也不用担心天子会派人找来。
  二月底的风还带着些凛冽,从未关严实的门窗溜进,池舟犹豫片刻,到底还是伸手打开了桌上那几封只匆匆一眼便搁置的信件。
  -
  “主子。”包厢门从外打开,有人快步走进,绕过装饰清雅的屏风,朝坐在窗边的一青衣男子行了礼。
  “东宫传来消息,太子于未时三刻出宫,经成华大街,将在下一个码头上船。”
  谢鸣旌手里正拿着一只汝窑的天青色茶盏,指腹拂过釉下如龟背般细碎的裂纹,闻言眼都没抬:“嗯。”
  画舫慢悠悠地在河面上行着,川流的春风偷溜进窗棱,抚起窗下青年鬓角的发丝。
  谢鸣旌见暗卫汇报完还立在原地没动静,观赏茶盏的动作微顿,抬了抬眸,用眼神示意他:“嗯?”
  黑衣影卫面上一如既往的冰块脸,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只说出口的话较之前多了几分踌躇:“影七看见侯府的马车也上了成华大街,那方向……似乎也是去码头的。”
  画舫未时初入水,沿着璇星河绕锦都游行,途中经停数个码头,供人上下往来、寻欢作乐。
  这时候去码头,目的为了什么,影三不说也很容易猜出来。
  有靡靡乐声和着柔美曲调传来,谢鸣旌依旧维持着把玩茶盏的动作,好似那是什么皇宫宴饮上才该出现的名贵官瓷,而非一艘风流画舫上随处可见的平常俗物。
  可惜下一秒,那盏烧得极精美的青瓷就顺着杯面纹路寸寸碎裂,落了一地残片。
  锋利的碎瓷划过指腹,蓦地出现一道血痕。
  谢鸣旌低头,嫌恶地扫了一眼,顺手在一旁架子上放着的铜盆里洗了洗。
  赤红色的微量血液混进一盆清水里,很快便被柔化成了温和的淡粉,一道极冷的嗓音似嘲似讽地笑了一声,终于说出门开后的第一句话:“忍了三天,真是难为他了。”
  影三不敢应声,只默默低头收拾好碎瓷片,等谢鸣旌洗好手又捧着铜盆出去换水。
  影卫眼睛最是敏锐,所以他很清楚,那只茶盏并不是掉在地上才碎的,而是——
  因为碎了才掉落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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