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14:我,刑侦之王 第2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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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像进了一个误区,总认为嫌犯早晚会露出马脚,所以一直在追着对方的踪迹走。”
  “查的越久,我的执念就越深。”
  “刚才复印案宗的时候,我忽然想通了,这个误区应该是嫌犯故意留下的,就是为了让我往里闯。”
  “我希望你别犯和我一样的错误。”
  他的语气很诚恳,精神状态也比之前好了一些。
  给人感觉他之前绷着的那根弦儿,已经没有那么紧了。
  于大章沉声回道:
  “我记住了。”
  “我会继续追查下去。”丁峰临走前,郑重地看着他,语气坚决:
  “只要对方一天没落网,我就会一直追查到底。”
  说完之后,他没等于大章回话,直接转身离开。
  执拗、偏激,但对领导的命令坚决服从……于大章看着丁峰的背影,摇头叹息了一声。
  为人古板了些,但不失为一个好警察。
  现在他也顾不上别人了,这次办案可是有期限的。
  翻开案宗,他先大概扫了一遍。
  主要看每起案件的发生时间,然后将其记录在自己的小本子上。
  查连环案最忌一个一个去查,丁峰就是进了这个误区。
  以为逐个击破就能抓到嫌犯。
  殊不知,连环案是要从全局出发,将所有案件汇总成一条线索。
  于大章之前就觉得奇怪。
  这九起案件的时间是怎么排列的?
  他只知道最近一个月发生了两起断指案,最后一起发生在松海。
  这么来算的话,之前那七起案子是在两个月内发生的。
  如果没猜错的话,越往后,案件的间隔时间就越长。
  现在案宗到手了,他也不用再猜了。
  “最开始两个案子的间隔时间是七天。”
  于大章嘴里一边念叨着,一边在笔记本上写下“七”这个数字。
  刚写好,他又立刻将数字涂抹掉。
  “第一个人断了两根手指,当天砍一根,第二天再砍一根,然后骂自己一天,再关小黑屋一天。”
  “正好失踪四天。”
  “这样来算的话,嫌犯做第二起案子,只准备了三天。”
  这次他将“三”这个数字写在本子上,没再涂抹掉。
  “之后是间隔九天,不过第二个被害人断了三根手指,失踪了五天。”
  “这次准备了四天。”
  于大章又在本子上写下“四”,然后继续向后看去。
  十多分钟后。
  一排数字被于大章写在了本子上。
  从左到右,依次为:三、四、四、五、五、六、八、九。
  在李勇之前的那个被害人少了四根手指,失踪了六天。
  算上准备的九天,最后的两起案子正好间隔半个月。
  于大章盯着这一排数字,脑子里全是问号。
  为什么作案前的准备时间越来越长?
  嫌犯越来越谨慎了?
  应该不是……于大章摇摇头,否定了这个假设。
  这种事应该越干越顺手才对,而且嫌犯本身就足够谨慎小心。
  不然丁峰也不会连对方一根毛都没摸到。
  嫌犯累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于大章忍不住笑了出来。
  虽然有这个可能性,但几率实在太低了。
  这又不是工地搬砖,也不是铁人三项。
  而且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来看。
  大多数犯罪分子在作案时,都会处于极度亢奋的状态中。
  甚至这种感觉还会上瘾。
  劳累什么的,根本不存在。
  此时,对面的叶智羽和夏彬正在盯着于大章看。
  刚才他们眼看着这个胖子嘴里叨咕着,手上拿着笔,还偶尔在本子上写一下。
  最让他们头皮发麻的,是这胖子居然还在傻笑。
  压力太大,人疯了?
  叶智羽朝着对面的马健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等马健来到近前,他低声问道:
  “什么情况,我怎么感觉他好像精神出问题了。”
  马健倒是没什么意外的,他看了一眼于大章,然后小声回答: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只要出现这种神神叨叨的状态,就意味着有人要倒霉了。”
  第242章 头套里面套丝袜,不嫌热吗?
  “你是说,他在分析案情?”
  问这话的是夏彬。
  他和于大章在松海的时候就见过,头一次见面就收了对方一盒华子。
  所以他对于大章的印象不错。
  只不过这种分析案情的方式,他还是头一次见。
  “是不是分析案情我不知道。”马健用肯定地语气说道:
  “但每次他出现这种忘我的状态,用不了几天就会破获大案。”
  他的话引起了叶智羽和夏彬的思考。
  片刻后,叶智羽沉吟着说道:
  “他这是一种病啊。”
  “从心理学角度讲,他这属于自我催眠,强行让自己套入对方的思维模式。”
  “一次两次还行,要是经常性地这么做,很容易精神分裂。”
  “要我看,抓紧送医吧,你是没看到,他刚才笑的太渗人了。”
  马健知道他在开玩笑。
  要是于大章心理上真出了问题,叶智羽不会坐视不理的。
  随后马健对他们做了个“噤声”手势,示意他们别打扰于大章。
  人一旦进入思考模式,就会忘掉自身处境,甚至连时间都不知道。
  这种时候最好让其处在安静的环境中,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思维连贯性。
  此时的于大章根本就没注意到对面三个人正盯着他看。
  他的大脑在高速运转着。
  不断提出假设,并一次次进行推翻。
  如果说于大章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那排在首位的,一定是:足够尊重对手!
  “对手”这个词用在嫌犯身上,是不是觉得挺别扭?
  在大家的眼中,警察抓贼,就应该是猫抓老鼠一样,这样才恰当。
  如果警察也这样认为,那就犯了逻辑性错误。
  无论哪个行业,轻敌都是致命的。
  只有将嫌犯视为平等的对手,才能够更好地去了解对方。
  了解嫌犯的思维、了解嫌犯的行为、了解嫌犯下一步的计划……
  为什么作案前的准备时间越来越长?
  经过一番推理和假设,于大章得出了两种可能性:
  1,嫌犯身体健康出现了问题。
  都是吃五谷杂粮的,病了很正常,这属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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