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路仁一脸得瑟:“害,我小神通,长海这一带没有我不知道的事儿。”
事实是她派人去查过。
“哟,你长海老大啊,整个长海都是你的呗。”
“切,你不如直接说整个地球都是我的好咯~”
二人又开始斗嘴,凌越叹一口气,摇摇头,无奈地说:“你们豪门家庭真复杂,本小厨师还是好好做饭吧。”
凌·小厨师·越本人,走到厨房继续做菜。
今日第三道菜冰糖肘子。
“越越姐,咱们每天的菜单都这么随性么?”陶庆英不由得问,刚刚她听到食客们的谈论声,得知菜品每天都换,煎炸炖煮,啥都会,这也太全能了吧!
凌越搅糖色的锅铲没停,神色淡淡地说:“嗯,每日新菜单,想到什么做什么,以开心为主。”
“那开这饭馆一定是越越姐的爱好。”
“一半一半吧。”烹饪是爱好,上班不是。
无肉不欢,没肉不成席,凌越作为肉食爱好者,自然菜单也基本都是以肉为主。
冰糖肘子,入口清甜,咸味少,不油腻。
前腿肘子先汆水,大料还是那几样,桂皮花椒香叶白芷。过水的猪蹄再油炸一遍,这才捞出将猪蹄筋切断,切到骨头内看到缝,这样这个猪蹄更好脱骨,且入味。
清水加料酒,加大葱炖猪蹄到断生。
“你按照我刚刚的操作,将猪蹄处理到断生这一步骤,有什么不明白的一定要问。”
“好咧!”陶庆英积极回应,她早就想试一试了,撸起袖子就是干!
凌越看着干劲儿十足的陶庆英,又露出欣慰的微笑,还得是年轻人,使不完的牛劲儿。
冰糖肘子的糖色她用油熬,这样颜色并不焦黑,反而有点晶莹剔透那意思,颜色非常漂亮。
“有点冰糖葫芦熬糖那味儿了。”路仁看着锅里的糖色,馋。
凌越听到路仁的小声嘀咕,转过身说:“你想吃啊?今晚给你弄一串。”
“越越,你真好~”
要不是凌越正在下厨,她真想要自己冲上去来一个狠狠的拥抱。
“也没多麻烦,小陶,你到时候也拿几串回家吃。”
被cut到的陶庆英,猛的点头:“谢谢越越姐~”
“老大,你忘记大明湖畔的修花郎了么?”邓一珩携大剪子出现,无辜的表情,撒娇的语气?
“瞅瞅你那死样子。”凌越嫌弃地说:“没忘,都有。”
邓一珩:?
“我这被人怼的一生啊~”说完继续回到角落修花。
厨房小插曲过后,凌越继续手上的活儿。
油炒糖色到冒小泡时,转小火搁葱姜等小料,等到料香味和葱香味被激出来,兑清水。
“哇,好红亮,还有点橙,跟红茶是一个色泽。”陶庆英不由得感叹。
凌越弯唇一笑,没说话,继续给搪塞调味,加半碗红酒,再加些盐,有一个底味。紧接着拿出高压锅,放煮透了的肘子,再倒入糖色,与肘子平齐,焖煮半个小时。
剩下的糖色则捞出大料,加冰糖继续熬,等猪蹄熟了后少量多次地淋入。
这道菜的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但点的人不少,好在有茄汆面在,吃点解馋,此起彼伏地嗦面条的声音在饭馆内响起。
同样的声音,也在某大学女生宿舍里上演。
“诗语,之前是我不识好歹了,这面真好吃!是你那牛肉炒饭姐姐做的吧?”
“那当然,今天算我们幸运,这面不限购,所以我才能打包四份带回来。”
“啊?饭馆还搞限购啊?”梁倩抬起茫然的脸,虽然懵,但嘴里依旧在咀嚼着面条,活脱脱大馋丫头一个。
楚诗语喝完最后一口汤,满足地嗯了一声,说:“老板厨艺好,任性,食客们也都惯着,每天只营业……”楚诗语数了数手指头,最后比了个数字五。
“五个小时?”另一位同样在吃面的女生惊讶出声。
“是啊,不过至少比摆摊好,以后想吃的时候咱们都可以过去!摆摊啊,容易见不着人。”
“说得也对,那咱明天再去一次吧?我想坐在饭馆里吃一顿,那刚出锅的菜,肯定要比打包回来更好吃。”
梁倩说完,看向手里的面,已经吃了大半,但依旧散发着浓郁的茄香,不吸油。面不带一点汤汁,吃起来却不干,面条软硬适中,还浸润了各种配菜的香味。因为打包的缘故,热气蒸发出一些水分,让面条坨了一些,却丝毫不影响其美味。
而且搭配的高汤也很清嗓,很浓郁的鸡肉味,咸淡适中,甚至里头还有几块鸡肉,肉已经被炖烂,肉糜混杂在汤汁里,好喝!
路过她们宿舍的其他人,纷纷探头,香味太霸道,根本低调不了。
当楚诗语再次抬起头时,见到的便是好几双渴望的眼睛,是同班的,都认识。
“嗨~你们干嘛?”
门外的人:她明知故问!
“诗语,这是什么面呀,好香,是我们学校食堂新开的哪个窗口么?”
“你太高估咱们食堂了,这是我在外面买的。”
彭雪雷听闻,赶紧凑近,“快,发我位置!”正好今天周末没课!
而她还没开心多久,一盆凉水浇下来,只听楚诗语说:“我给你发位置,但是比较远,而且,三点就关门了。”
“哈?”
正在掏手机的彭雪雷:不是吧?
楚诗语无声点头,是的。
*
凌越这边,猪蹄已经煮好,连续上了五份,每一份都是二斤多的大猪蹄,食客们脸都要笑烂了。
满院子的甜香,桌上的每一道冰糖肘子,在阳光的映衬下,晶莹闪烁,像大红玛瑙,猪蹄随着端起的动作,肉眼可见duangduangduang,那烂呼劲儿,实在勾人。
张家钰看到这,非常庆幸自己一桌,独享大猪蹄,哈哈哈~
黎姿颖看到窃喜的张家钰,也不生气,男人什么的,哪里有美味的食物重要?
“张爷爷,你先吃!这猪蹄太香了~”她先给张远明夹了一块肉,虽然平日里比较能作,但从小的教育让她知道要尊重长辈,得长者先吃。
这也是张远明喜欢黎姿颖的原因。
肘子的肉很软,肉质酥烂,酥烂到什么程度?夹一块带骨头的肉,抖一抖骨头便自然脱落,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
肘子外头的皮如同果冻一般的质感,筷子挑开,里头的肉是淡粉色。筷子也想挽留这块肉,但已经被黎姿颖一口吃干净,没有肥肉的腻,首先会尝到甜,待肉到嗓子眼,才感受到微微的咸。
真正的外头挂甜,里头咸鲜。
用筷子吃已经满足不了食客们,有些人直接用手抓,提溜着骨头,仰起头张开嘴,让肉落入口中,实在美!
“用手抓着吃才是对这冰糖肘子最大的尊重,大口吃肉,这才爽!”
此话一出,立刻有人开始效仿。
陶庆英活这二十年,第一次见到全是好评的饭馆,朴实无华的红色桌椅,和这样精致的花园格格不入,甚至桌子的腿儿还有些晃动的迹象,却丝毫没有让食客有扫兴的感觉,甚至觉得真好吃很独特!
要说唯一的缺点嘛,就是馋,上班时看着食客们美美吃饭,羡慕。
就连平日里最注重形象的黎姿颖,也有些狼吞虎咽,她对凌越没有了恨,只有饿,纯饿。
第31章 冰糖葫芦 任何事都没有家人重要……
【越子,别忘记完成任务呀。】
正当凌越看着食客们被冰糖肘子硬控时,小美的声音非常不合时宜的响起。
“不必提醒我,我自有我的计划。”凌越趁人不注意小声说道。
任务她当然没有忘记,系统给的洗碗机很好用,她还想要多来点这种好用的科技呢,比如制冰机,暖桌垫等等,市面上有,但多少都有缺点。
但小美出品的,目前还真没让她发现缺点。
凌越琢磨着,拿出白板,马克笔刷刷刷地写上几个大字:真好吃每日下午五点开售限定菜——每道3000元,每日三份,售完即止。
写完后,朝身后抬手,邓一珩见状立马跑过来。
“老大,什么事儿?”他放下手机,非常殷勤地说道。
凌越将小白板放到他手上,说:“将这牌子挂在最显眼的地方,让在场的食客们都能看到。”
“好。”
凌越看着邓一珩的背影,忍不住出声说:“很久没休息了吧?明天给你放假一天,有什么事就去忙。”
刚才邓一珩皱着眉头看手机的动作没逃过她的双眼。
“老大。”邓一珩转过头,一脸感动,饭馆每天忙碌的时间并不长,就算没有假期也无所谓,更别说每天还能吃到那么多好吃的。
“我外婆住院了,老人家年纪大,下楼梯时摔了一跤,我刚刚才收到消息,我没觉得累,只是……”
“别担心,照顾好外婆再回来,任何事都没有家人重要。”说完凌越拿过他手上的小白板。
事实是她派人去查过。
“哟,你长海老大啊,整个长海都是你的呗。”
“切,你不如直接说整个地球都是我的好咯~”
二人又开始斗嘴,凌越叹一口气,摇摇头,无奈地说:“你们豪门家庭真复杂,本小厨师还是好好做饭吧。”
凌·小厨师·越本人,走到厨房继续做菜。
今日第三道菜冰糖肘子。
“越越姐,咱们每天的菜单都这么随性么?”陶庆英不由得问,刚刚她听到食客们的谈论声,得知菜品每天都换,煎炸炖煮,啥都会,这也太全能了吧!
凌越搅糖色的锅铲没停,神色淡淡地说:“嗯,每日新菜单,想到什么做什么,以开心为主。”
“那开这饭馆一定是越越姐的爱好。”
“一半一半吧。”烹饪是爱好,上班不是。
无肉不欢,没肉不成席,凌越作为肉食爱好者,自然菜单也基本都是以肉为主。
冰糖肘子,入口清甜,咸味少,不油腻。
前腿肘子先汆水,大料还是那几样,桂皮花椒香叶白芷。过水的猪蹄再油炸一遍,这才捞出将猪蹄筋切断,切到骨头内看到缝,这样这个猪蹄更好脱骨,且入味。
清水加料酒,加大葱炖猪蹄到断生。
“你按照我刚刚的操作,将猪蹄处理到断生这一步骤,有什么不明白的一定要问。”
“好咧!”陶庆英积极回应,她早就想试一试了,撸起袖子就是干!
凌越看着干劲儿十足的陶庆英,又露出欣慰的微笑,还得是年轻人,使不完的牛劲儿。
冰糖肘子的糖色她用油熬,这样颜色并不焦黑,反而有点晶莹剔透那意思,颜色非常漂亮。
“有点冰糖葫芦熬糖那味儿了。”路仁看着锅里的糖色,馋。
凌越听到路仁的小声嘀咕,转过身说:“你想吃啊?今晚给你弄一串。”
“越越,你真好~”
要不是凌越正在下厨,她真想要自己冲上去来一个狠狠的拥抱。
“也没多麻烦,小陶,你到时候也拿几串回家吃。”
被cut到的陶庆英,猛的点头:“谢谢越越姐~”
“老大,你忘记大明湖畔的修花郎了么?”邓一珩携大剪子出现,无辜的表情,撒娇的语气?
“瞅瞅你那死样子。”凌越嫌弃地说:“没忘,都有。”
邓一珩:?
“我这被人怼的一生啊~”说完继续回到角落修花。
厨房小插曲过后,凌越继续手上的活儿。
油炒糖色到冒小泡时,转小火搁葱姜等小料,等到料香味和葱香味被激出来,兑清水。
“哇,好红亮,还有点橙,跟红茶是一个色泽。”陶庆英不由得感叹。
凌越弯唇一笑,没说话,继续给搪塞调味,加半碗红酒,再加些盐,有一个底味。紧接着拿出高压锅,放煮透了的肘子,再倒入糖色,与肘子平齐,焖煮半个小时。
剩下的糖色则捞出大料,加冰糖继续熬,等猪蹄熟了后少量多次地淋入。
这道菜的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但点的人不少,好在有茄汆面在,吃点解馋,此起彼伏地嗦面条的声音在饭馆内响起。
同样的声音,也在某大学女生宿舍里上演。
“诗语,之前是我不识好歹了,这面真好吃!是你那牛肉炒饭姐姐做的吧?”
“那当然,今天算我们幸运,这面不限购,所以我才能打包四份带回来。”
“啊?饭馆还搞限购啊?”梁倩抬起茫然的脸,虽然懵,但嘴里依旧在咀嚼着面条,活脱脱大馋丫头一个。
楚诗语喝完最后一口汤,满足地嗯了一声,说:“老板厨艺好,任性,食客们也都惯着,每天只营业……”楚诗语数了数手指头,最后比了个数字五。
“五个小时?”另一位同样在吃面的女生惊讶出声。
“是啊,不过至少比摆摊好,以后想吃的时候咱们都可以过去!摆摊啊,容易见不着人。”
“说得也对,那咱明天再去一次吧?我想坐在饭馆里吃一顿,那刚出锅的菜,肯定要比打包回来更好吃。”
梁倩说完,看向手里的面,已经吃了大半,但依旧散发着浓郁的茄香,不吸油。面不带一点汤汁,吃起来却不干,面条软硬适中,还浸润了各种配菜的香味。因为打包的缘故,热气蒸发出一些水分,让面条坨了一些,却丝毫不影响其美味。
而且搭配的高汤也很清嗓,很浓郁的鸡肉味,咸淡适中,甚至里头还有几块鸡肉,肉已经被炖烂,肉糜混杂在汤汁里,好喝!
路过她们宿舍的其他人,纷纷探头,香味太霸道,根本低调不了。
当楚诗语再次抬起头时,见到的便是好几双渴望的眼睛,是同班的,都认识。
“嗨~你们干嘛?”
门外的人:她明知故问!
“诗语,这是什么面呀,好香,是我们学校食堂新开的哪个窗口么?”
“你太高估咱们食堂了,这是我在外面买的。”
彭雪雷听闻,赶紧凑近,“快,发我位置!”正好今天周末没课!
而她还没开心多久,一盆凉水浇下来,只听楚诗语说:“我给你发位置,但是比较远,而且,三点就关门了。”
“哈?”
正在掏手机的彭雪雷:不是吧?
楚诗语无声点头,是的。
*
凌越这边,猪蹄已经煮好,连续上了五份,每一份都是二斤多的大猪蹄,食客们脸都要笑烂了。
满院子的甜香,桌上的每一道冰糖肘子,在阳光的映衬下,晶莹闪烁,像大红玛瑙,猪蹄随着端起的动作,肉眼可见duangduangduang,那烂呼劲儿,实在勾人。
张家钰看到这,非常庆幸自己一桌,独享大猪蹄,哈哈哈~
黎姿颖看到窃喜的张家钰,也不生气,男人什么的,哪里有美味的食物重要?
“张爷爷,你先吃!这猪蹄太香了~”她先给张远明夹了一块肉,虽然平日里比较能作,但从小的教育让她知道要尊重长辈,得长者先吃。
这也是张远明喜欢黎姿颖的原因。
肘子的肉很软,肉质酥烂,酥烂到什么程度?夹一块带骨头的肉,抖一抖骨头便自然脱落,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
肘子外头的皮如同果冻一般的质感,筷子挑开,里头的肉是淡粉色。筷子也想挽留这块肉,但已经被黎姿颖一口吃干净,没有肥肉的腻,首先会尝到甜,待肉到嗓子眼,才感受到微微的咸。
真正的外头挂甜,里头咸鲜。
用筷子吃已经满足不了食客们,有些人直接用手抓,提溜着骨头,仰起头张开嘴,让肉落入口中,实在美!
“用手抓着吃才是对这冰糖肘子最大的尊重,大口吃肉,这才爽!”
此话一出,立刻有人开始效仿。
陶庆英活这二十年,第一次见到全是好评的饭馆,朴实无华的红色桌椅,和这样精致的花园格格不入,甚至桌子的腿儿还有些晃动的迹象,却丝毫没有让食客有扫兴的感觉,甚至觉得真好吃很独特!
要说唯一的缺点嘛,就是馋,上班时看着食客们美美吃饭,羡慕。
就连平日里最注重形象的黎姿颖,也有些狼吞虎咽,她对凌越没有了恨,只有饿,纯饿。
第31章 冰糖葫芦 任何事都没有家人重要……
【越子,别忘记完成任务呀。】
正当凌越看着食客们被冰糖肘子硬控时,小美的声音非常不合时宜的响起。
“不必提醒我,我自有我的计划。”凌越趁人不注意小声说道。
任务她当然没有忘记,系统给的洗碗机很好用,她还想要多来点这种好用的科技呢,比如制冰机,暖桌垫等等,市面上有,但多少都有缺点。
但小美出品的,目前还真没让她发现缺点。
凌越琢磨着,拿出白板,马克笔刷刷刷地写上几个大字:真好吃每日下午五点开售限定菜——每道3000元,每日三份,售完即止。
写完后,朝身后抬手,邓一珩见状立马跑过来。
“老大,什么事儿?”他放下手机,非常殷勤地说道。
凌越将小白板放到他手上,说:“将这牌子挂在最显眼的地方,让在场的食客们都能看到。”
“好。”
凌越看着邓一珩的背影,忍不住出声说:“很久没休息了吧?明天给你放假一天,有什么事就去忙。”
刚才邓一珩皱着眉头看手机的动作没逃过她的双眼。
“老大。”邓一珩转过头,一脸感动,饭馆每天忙碌的时间并不长,就算没有假期也无所谓,更别说每天还能吃到那么多好吃的。
“我外婆住院了,老人家年纪大,下楼梯时摔了一跤,我刚刚才收到消息,我没觉得累,只是……”
“别担心,照顾好外婆再回来,任何事都没有家人重要。”说完凌越拿过他手上的小白板。